发布日期:2023.03.13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具体到区域、城市、行业、企业,需要我们积极探索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指南和实施方法。本文建议,我们应该结合国情,建立“碳预算”管理控制系统,尤其是城市,更应该做好“碳审计”工作。
“碳预算”的起源
“碳预算”最早是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的策划者提出的,其最初目标是确定一个国家乃至全球在一定时期内允许排放到大气中碳的数量。当时的“碳预算”主要以国家或地区间机制设计为出发点,是宏观层面的预算。从微观层面来讲,作为社会经济主体或细胞的城市、企业也应该从自身可持续发展角度考虑,构建较为完善的“碳预算”体系。
有城市提出,“碳预算”应包含6个要素。
●设定目标
根据《巴黎气候协定》中的最高要求(将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并尽可能接近于工业化前水平的1.5摄氏度以内)来设定目标。
●计算
以4年为周期,确定每年的最高碳排放量,根据每年实际排放量与目标最高排放量的偏差,调整下一年度的预期。
●减排
每年制定减排措施清单,即每项措施预计产生的效果,预计花费的成本,以及政策实施的主体。
●监督
开发“气候晴雨表”,监督并评估气候预算是否正常运转。
●解释
通过宣传,展示气候预算将如何为城市居民提高生活质量,动员民众共同参与减排事业。
●提高重视度
建立跨部门的气候日程,明确各项分工,每个机构需定期汇报气候预算的执行进展。
由此可见,把“碳预算”作为实现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来看待,对于开展“双碳”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碳预算”管理控制系统
在管理控制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控制方法就是预算控制。
预算的功能就是形成有控制标准的计划。预算控制明确表明了以预算为基础的计划与控制的关系。预算本身不是目的,预算的目的是加强控制。总之,预算控制的作用体现在,为控制活动提供标准,为考核、评价实际工作提供依据。
预算控制作为一种程序控制手段,一般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与考核。
第一步,编制预算,实际上是拟定控制标准,因为这样才具有可考核性;第二步执行预算,需要根据标准来衡量实效;第三步,监督与考核,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纠偏措施。这是“确定控制标准—衡量实际成效—采取纠偏措施”完整的“三步式”管理控制系统闭环路线图。
近年来,预算控制在企业中已得到广泛运用,其实,预算控制非常适用于非营利性组织。
以城市碳管理控制为例,首先,在明确城市碳总控制目标的前提下,将目标分解成为不同部门的具体指标,而且要给出各个指标的详细定量标准;其次,结合城市的碳管理控制实施情况进行情景分析,查看城市基线情景、碳达峰情景和碳中和情景;最后:采取具体的手段措施进行修正,这里可能是单个手段措施的使用,但更多的应该是不同手段措施的组合。
“碳审计”持续改进
管理控制、预算控制与审计的关系在管理控制的书籍中已经阐明。在“双碳”背景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将迎来重大变革,“双碳”背景下的“碳审计”监督体系也应运而生。但是,现阶段我国“碳审计”仍处于起步阶段,法律法规尚不完善,长效机制尚不健全,出现了评价标准、评价程序及评价方法还相当缺乏、审计数据难以计算与核对、信息披露不齐全等问题,从而导致了“碳审计”的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改进。
特别是,传统的审计方法可以依赖于一般的审计准则,但是“碳审计”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对碳进行审计不仅需要审计专业的知识还需要环境生态等方面的知识,传统的审计方法已无法满足“碳审计”的需求。
构建一套规范、统一的“碳审计”评估制度,是推进“碳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途径。
可以借鉴已有的“碳审计”理念,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针对“碳审计”的特点,明确“碳审计”的重点领域,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碳审计”评价制度。
在“双碳”目标下,我国的“碳审计”需求将会不断增加,政府单一的监管模式已不再适用,从“碳审计”发展来看,我国“碳审计”可以转向政府、社会、企业三者相结合实行共同监管的模式。
“碳审计”实施后,“碳审计”部门可以掌握各主体碳排放状况,对其碳排放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和审查,并且“碳审计”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各主体碳排放存在的问题,对其碳排放量超标的行为严加管理和控制,对其碳汇落实情况进行激励,从而有利于实现我国的“双碳”目标。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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